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2〕3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四川省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细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73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