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关于杨莉、曾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川卫组发〔2015〕58号
各处(室):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
杨莉同志任省卫生计生委重大传染病防治处(艾滋病防治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处长(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伟同志任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信访处)正处级卫生计生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莉同志的省卫生计生委重大传染病防治处(艾滋病防治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曾伟同志的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信访处)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