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发〔2011〕216号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可在
http://www.scwsjd.com下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报送我厅,并请务必保证今年上报之重点监督检查数据准确、及时、无逻辑错误。省卫生厅将适时对各地完成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附件: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抄送:卫生部,市州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科学城卫生执法监督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