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近期,成都新希圆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设置“成都双流新希圆血液透析中心”,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 成都新希圆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成都双流新希圆血液透析中心。
3.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双楠大道下段2150号9栋1层9、10、11号,2层1、2号,3层1、2号。
4.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 血液透析中心。
5.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6.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7.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内科(肾病学专业)。
8.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 26个血液透析单元。
9.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 2000万元人民币。
11.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12.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成都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以上内容同步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我委政务网站“互动--咨询投诉”渠道反馈意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