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青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设置“眉山青青血液透析中心”,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医疗机构申请单位:重庆青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名称:眉山青青血液透析中心。
3.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眉山市通惠街138号新福地第二层(医疗污水处理池及设备间位于该地块的新富地第一层的绿化带上,详见附图)。
4.拟设医疗机构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5.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6.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7.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
8.拟设医疗机构床位:40个血液透析单元。
9.拟设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10.拟设医疗机构投资总额:800万元人民币。
11.拟设医疗机构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12.拟设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眉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以上内容同步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8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我委政务网站“互动--咨询投诉”渠道反馈意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