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关于鲜明、冯兴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川卫组发〔2015〕59号
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决定:
鲜明同志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冯兴奎同志的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鲜明同志的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正处级卫生计生监察专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