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全省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7种,发病13619例,死亡248人;无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死亡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梅毒、丙肝、艾滋病;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痢疾/百日咳。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10种,发病8411例,无死亡;无丝虫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
随着早春季节的到来,气温波动较大,是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民众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锻炼身体增强机体免疫力,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适时增减衣服,避免受凉引发疾病,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早就医。外出踏春时应远离流浪犬只,防止被咬伤,避免感染狂犬病病毒。
附件 2021年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甲乙丙类总计 22030 248 甲类传染病合计 0 0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乙类传染病合计 13619 248 传染性非典 0 0 艾滋病 857 242 病毒性肝炎* 5349 3 甲肝 71 0 乙肝 4153 2 丙肝 997 1 丁肝 0 0 戊肝 105 0 肝炎(未分型) 23 0 脊
灰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
疹 2 0 出
血 热 6 0 狂
犬 病 0 0 乙脑 0 0 登革热 0 0 炭
疽 1 0 细菌和阿米巴痢疾 304 1 肺结核 4277 1 伤寒+副伤寒 34 0 流
脑 1 0 百
日 咳 18 1 白
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
红 热 48 0 布
病 10 0 淋
病 263 0 梅
毒 2416 0 钩
体 病 1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5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27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8411 0 流行性感冒 451 0 流行性腮腺炎 247 0 风疹 7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19 0 麻风病 3 0 斑疹伤寒 4 0 黑热病 1 0 包虫病 46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6166 0 手足口病 1467 0 注:*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肝炎、 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死亡数的合计。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传染病死因顺位依据。***另有3例外籍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