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执法(疾控)科、科学城卫生局执法科、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为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落实2011年四川省卫生监督要点工作要求,按照2010年修订后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各地围绕行政许可等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从而促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请各市(州)于今年6月28日前,将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和2011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上报省卫生厅监督处。 联系人:邱学英 苏晓平联系电话:02886133143、02886136321;传真:02886133049电子邮箱:
scwstjdcsxp735@126.com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