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市(州)对县(市、区)开展餐饮消费暨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指导的情况
三、督查方式分别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四个督查组,牵头单位由各相关厅(局)分管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组织开展对部分市(州)餐饮消费暨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分组、督查地区的情况附后。四、督查要求(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督查任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查组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确定。(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督查组,以便跟踪抓好落实。 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 省监察厅 省食药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附:督查组分组、督查地区的情况:第一组:检查成都、眉山组长单位:省卫生厅成员单位: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食药局联 络 员:省卫生厅第二组:检查绵阳、广元组长单位:省教育厅成员单位: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食药局联 络 员:省教育厅第三组:检查南充、遂宁组长单位:省监察厅成员单位: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食药局联 络 员:省监察厅第四组:检查自贡、资阳组长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联 络 员:省食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