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2.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州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300例。
3.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实施包虫病免费筛查11.8万人次,免费药物治疗1250名包虫病患者。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0%。
5.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州实行免费婚检,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每对婚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实行统一的检查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率较2016年提高3%。
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