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元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新农合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采取财务账目比对、抽查医疗文书、调阅新农合结算系统数据、查阅报表、现场及电话随访住院病人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惠民政策执行、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协议签订与履行、补偿公示与档案管理、依法执业与规范诊疗、医药费用控制、医疗质量及财务、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是完善新农合制度专家评审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临床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等环节进行动态监管,按照“五查五核实”(查病人,核定人员是否在床;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有无虚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查清单,核实是否符合收费标准)要求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方式,快查重处各种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及诊疗规范的行为,加大对用药、检查、收费及快捷补偿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制定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补偿总额、药占比、目录外比及双向转诊率等动态量化考核指标,推行约谈告诫制,严格逗硬奖惩。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突出卫生行政部门主体监管责任,不断完善财政、审计、物价、公安、监察等部门协调运行机制,做好新农合政策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基金运行监管、惠民政策落实、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联合查处等工作,大力提升各级医疗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跟踪督查、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问责机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问题严重的,采取取消定点资格或停止执业等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滥用职权,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广元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