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老龄委〔2019〕3号
各市(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履行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老龄委”) 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省老龄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 订了《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省老龄委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 机构,统筹协调全省老龄工作。
第二条 省老龄委设主任1人,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 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分别由省老龄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 同志或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成员单位老龄工作相关业务处室 的处级干部担任。
第三条 省老龄委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政 策、措施,协调和推动重大涉老工程、项目;
(二)指导、监督、检查各市(州)、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老龄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三)协调解决全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五)协调推动老龄领域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完成全国老龄委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省老龄委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 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五条 省老龄委全体会议负责审议老龄工作中带有全局 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省老龄办商成员单位提交,报主任确定。
第六条 省老龄委全体会议由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会议议题请有关 部门(单位)或相关人员列席。
第七条 省老龄委专题会议由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 持。出席会议人员由省老龄办提出建议,报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 主任确定。
第八条 省老龄委全体会议研究确定的涉老重大战略规划 和政策措施,视情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第九条 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经副主任审阅 后由主任签发,印发各市(州)老龄委及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执 行。
第十条 各市(州)老龄委及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 省老龄委报告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情况;出台的涉 老韦德体育官网应抄报省老龄委办公室。
第十一条 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应于每年1月30日前,向 省老龄委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本部门老龄工作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 省老龄委建立专家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专家委员 会议,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老龄事业产业发展中的决策咨询作 用。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