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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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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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卫农卫函〔2012〕197号)精神,在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对推荐的6个先进集体、12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德阳市旌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绵阳市游仙区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安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仁寿县卫生局
长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宣汉县卫生局
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娄晓颖(女)四川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调研员
黄敏 (女)富顺县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稽查股股长
罗之兰(女)米易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华(女)泸州市龙马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李 涛 广元市利州区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
刘仁兴 遂宁市射洪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刘建英(女) 内江市资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章艳(女) 乐山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副科长
陈 伟 南充市高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中心主任
代联波 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兴平 凉山州木里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
程建平(女) 名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8月1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如干部群众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省卫生厅人事处(电话:028-86138490)或省纪委监察厅驻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或省纪委监察厅(电话:028-86131529)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
邮编:610041
传真:028-86138490
四川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