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全省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发病17728例,死亡283人;无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梅毒、丙肝、艾滋病;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乙肝。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10种,发病11331例,死亡1人;无丝虫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病进入高发期,民众需增强防病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个人防护,多通风、勤洗手、少聚集、吃熟食,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应提高警惕,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
附件 2021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甲乙丙类总计 29059 284 甲类传染病合计 0 0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乙类传染病合计 17728 283 传染性非典 0 0 艾滋病 1082 271 病毒性肝炎* 6790 4 甲肝 86 0 乙肝 5019 4 丙肝 1522 0 丁肝 2 0 戊肝 133 0 肝炎(未分型) 28 0 脊
灰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
疹 2 0 出
血 热 29 0 狂
犬 病 0 0 乙脑 0 0 登革热 0 0 炭
疽 4 0 细菌和阿米巴痢疾 336 0 肺结核 5699 7 伤寒+副伤寒 30 0 流
脑 0 0 百
日 咳 46 0 白
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
红 热 165 0 布
病 34 0 淋
病 333 0 梅
毒 3144 1 钩
体 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1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33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11331 1 流行性感冒 711 1 流行性腮腺炎 723 0 风疹 6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42 0 麻风病 8 0 斑疹伤寒 10 0 黑热病 4 0 包虫病 7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4860 0 手足口病 4897 0 注:*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 肝炎、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死亡数的合计。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传染病死因顺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