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3〕144号
张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精准优化防疫措施后建立常态化智慧社区“三医”体系的建议》(第11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庭首席医护(或医护团队)制度
根据《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川卫基卫函〔2022〕235号),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或以个人为签约主体,或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允许家庭医生与群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服务协议。依据辖区家庭医生配置数量,将十类重点人群划分为若干网格,实行网格化备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家庭医生团队或个人分片与网格内的十类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同时,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或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双向转诊等在线服务。2022年,我省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8万个,家庭医生十类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人数2967万人,签约率85.69%。
二、关于构建常态化社区医疗健康监测和服务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发〔2019〕64号)要求,我委建设了四川省健康档案云平台(简称云平台),支撑人口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老龄健康管理等业务,通过有序归集全员人口、基本公卫服务、诊疗服务等数据,构建以个人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在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前提下,云平台已开放数字化服务能力,通过对接各市(州)、区(县)自主建设的“卫健E通”、健康门户移动端、健康小屋、便携随访箱、移动体检车等智能终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无纸化服务、家庭医生移动化签约、健康数据自动化采集,有效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效率,增强社区居民的获得感。
三、关于打造便民“三医”工作站
目前,全省共有核酸移动检测车62台,已要求各管理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登记管理、使用调配和维护以及应急管理,有关检测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检验科室管理应用。为充分发挥检测车使用效益,我委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适度对检测车辆进行合理改造,如配备DR、心电图等体检设施设备后用于常规体检、职业病检查,或适当改造后用于血站流动采血车,或改造为基础诊疗车,供各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家庭医生团队使用,为群众提供免费诊疗、用药指导、健康咨询、应急诊疗等服务。
四、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近年来,全省广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内涵开展培训。新创建社区医院29家,编制《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117家机构120个科室通过,完成第一批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全省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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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