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2〕78号
杨海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级层面对车载流动医疗服务建设的建议》(第20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拟制定《四川省民族地区“流动医院”建设方案》,以民族地区自然地理、人群覆盖、基层服务人群、技术能力等实际,根据基层建设需求,分期分批推进落实。“流动医院”由巡回诊疗车、巡回诊疗设备、巡回医疗人员等要素构成。巡回诊疗车实现随车诊疗及基本公卫等移动终端设备与医院HIS系统、基本公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供医保实时刷卡报销。配置急诊箱、心电图机、便携式B超、血糖仪、尿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台式离心机、车载冰箱等标准诊疗设备以及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消毒灭菌设施,满足山区交通出行与诊疗需求。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行政村所在中心乡镇卫生院为辅,配备临床全科医生、公卫医生、临床护士、医技人员等若干名,满足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健康管理等入村服务需求。
“流动医院”建成后,将根据县域内乡村、群众分布实际,及时进村入户开展巡回诊疗服务,为偏远地区群众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解决偏远地区群众特别是留守人群看病就医难题。将促进民族地区群众享受更加便捷可及、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民族地区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获得感、幸福感。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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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