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17〕271号
刘建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第35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心民族地区精神病专科建设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就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作了具体规划安排。一是加快省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教学、培训、科研功能,指导全省开展好精神卫生工作。大力支持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省六大区域中心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其区域内精神卫生医教研防等方面的牵头和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县(市、区)的专科机构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地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2010-2011年,争取中央资金5570万元对阿坝州人民医院精神科、甘孜州人民医院精神科、凉山州精神病医院、西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4个项目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投入中央资金440万元,对阿坝州人民医院精神科、甘孜州人民医院精神科、西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3个项目进行了设备配置。三是医学院校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在川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四是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加大转岗培训、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力度,充实精神卫生人才队伍。五是充分认识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并依法依规给予适当津贴。
为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专业人员短缺问题,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举办了三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名额分配向民族地区倾斜,共培训考核合格人员43名,包括3名会理县太平中心卫生院人员,三州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县减少26个,大大提升了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精神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储备了技术服务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按照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2016-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对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精神病区的建设。二是协调我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凉山州精神卫生中心对口支援凉山州基层精神卫生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三是在陆续开展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中,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切实有效解决基层精神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四是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县(市、区)的专科机构建设,进一步填补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县。五是按照《规划》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并依法依规给予适当津贴。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