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遂宁、乐山、达州、巴中、雅安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9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成都等9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现将《2018年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8年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方案
2.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