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安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川卫发〔2017〕34号
广安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上报<广安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广市卫〔2016〕83号)收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委编制的《广安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