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8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003/d4558d2cc35e44d5b9adba7c911e0b4c.shtml)